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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诊所住了十一天,我的腿消了肿,能拄着拐慢慢走路。我搬到了诊所旁边一栋旧居民楼的出租屋里,月租八百,家具老旧,但有一扇朝南的窗户,阳光很好。这十一天里,我做了几件事。第一件:用新手机号注册了一个新的外卖账号。第二件:用出租屋的地址绑定了一个买菜。有一个下午,我拄着拐走到出租屋楼下的小饭馆吃面,老板娘认识我了,端面的时候多加了一个荷包蛋。“小姑娘,你腿什么时候才能好啊?”“快了。”“一个人住小心点啊,这附近晚上没路灯的。”我说好。吃面的时候,我打开手机刷了一下新闻。本地论坛上还有人在讨论常平路那晚积水事故的失踪女乘客。有人说大概凶多吉少。有人说可能自己爬出去了。警方的通报是:暂未发现失踪人员遗体,案件仍在调查。我的照片被沈知宁提供给了警方。寻人启事贴在了周边几个街道的公告栏上。我路过的时候看了一眼,照片上的我扎着马尾,对着镜头笑。是去年他带我去海边拍的。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五秒钟。从我妈偶尔忍不住打来的电话里,我断断续续拼出了沈知宁这段时间的状态。他请了长假,不去公司。整天窝在家里打电话、翻记录、查监控。我妈说他攥着那个空荡荡的首饰盒坐在地上,一动不动地坐了两个小时。“他连洗衣机怎么用都不知道。”我妈的声音里带着说不清的味道,“你爸上次去你们家,冰箱里东西全发霉了。”“那是他的事。”“灵灵。”“妈,我该吃药了。”我挂了电话。晚上,我坐在出租屋的窗台上,看着楼下黑漆漆的小路。远处有零星的灯光,很安静。比那个一百四十平的精装修的家安静多了。我摸了摸耳朵,什么都没有。光秃秃的耳垂,碰上去有一点凉。第十二天的时候,我拄着拐出门买菜,在楼下碰见老板娘。她一脸神秘地跑过来:“姑娘,你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?早上有个男的来这附近问了好几家店,拿着一张照片到处找人。”我停住了。“什么样的?”“高高的,瘦了一大圈,眼睛底下两个黑眼圈,挺体面一个人,就是看着像好几天没睡觉。”我攥紧了拐杖。“他往哪个方向走了?”“往东边菜市场那边去了。”我转身,朝相反的方向走了。走出三条街的时候,我回头看了一眼。路的尽头空荡荡的,没有人。但我的手心全是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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