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
我想起来了。全都想起来了。昨天晚上我跟妈妈大吵一架,摔门出去了。我没有去小雅家。我开车去了江边。我坐在堤坝上,给她们三个发了消息:「我不想活了。」小雅吓坏了,本来还在出差,从外地赶了回来,下车后直接打车去了江边。林姐开自己的车从家里冲出来,把车停在路边就跑了过来。陈萌也打车赶到了。她们三个找到我的时候,我正坐在江边喝酒。四个人在江边坐了一整夜。她们陪着我,安慰我,说我妈嘴硬心软,说话难听是因为着急,不是真的嫌弃我,让我别往心里去。陈萌从包里掏出一个小盒子递给我,说本来打算明天生日宴上才给我的,现在提前送了。但我没有打开。我说明天再拆,等吹蜡烛的时候再看。陈萌就把盒子收了回去,一直攥在手心里。天亮的时候,我的心情好了很多。我说,今天是我生日,想去餐厅吃顿好的。她们三个提前订好了餐厅,蛋糕也订好了。小雅说她昨晚坐了三个多小时的车赶过来,又一夜没睡,实在撑不住了。林姐说她的车停在路边太远了,去开太麻烦。我说:「我来开,我的车就在旁边。」她们三个都上了我的车。但我一夜没睡,又喝了酒。车开出去不到五分钟,我的手机响了。是我妈。我没接。手机又响了。还是我妈。我低头想把手机调成静音——就是那一下。方向盘偏了。车冲破了护栏,栽进了江里。所以新闻里那辆十字路口的白色轿车,从头到尾都跟我们无关。那只是一场恰好发生在附近的、真实的交通事故。小雅的车确实卖了。那个车牌只是巧合,新车主买了她的车,碰巧今晚在那个路口出了事。林姐的停车记录是真的,只不过那是她把车停在江边附近时留下的扫码记录。我们的记忆都混乱了,把真实发生的一切,替换成了我们想要完成的事陈萌的打车记录也是真的。她确实打车去了某个地方,只不过终点不是餐厅,是江边。而我的车,此刻正沉在江底。我们四个,今天天亮之前就已经死了。我们以为自己坐在餐厅里过生日,其实我们哪里都没去。所以四个人轮番肚子疼,浑身发冷。不是吃坏了东西,是因为我们的身体一直泡在冰冷的江水里。所以菜一口都没动,酒一滴都没少。因为鬼是不吃东西的。所以蜡烛怎么拔都是二十七根。因为多出来的那一根,从一开始就是给我自己点的。是我害死了她们。如果我昨晚接了妈妈的电话,就不会去江边。如果我不去江边,她们就不会半夜赶来找我。如果我不逞强开车,她们就不会坐上那辆车。如果我不低头看手机,方向盘就不会偏。每一步都是我的选择。每一步都把她们推向了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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